再期之丧,三年也;期之丧,二年也。九月七月之丧,三时也;五月之丧,二时也;三月之丧,一时也。故期而祭,礼也;期而除丧,道也。祭不为除丧也。三年而后葬者必再祭,其祭之间不同时而除丧。大功者主人之丧,有三年者,则必为之再祭。朋友,虞祔而已。士妾有子,而为之缌,无子则已。生不及祖父母诸父昆弟,而父税丧,己则否。降而在缌小功者,则税之。为君之父母、妻、长子,君已除丧而后闻丧,则不税。近臣,君服斯服矣;其余,从而服,不从而税。君虽未知丧,臣服已。
深公雲:“人謂庾元規名士,胸中柴棘三鬥許。”
…相关:只是一场意外、我重建星球的那些日子、挽清歌、领主成长手札[西幻]、(G)I-DLE~恋爱的世界、灿若星辰、拒绝幼稚小男友、春色如许、抑郁患者的留言、恋爱写诗
庾文康亡,何揚州臨葬雲:“埋玉樹箸土中,使人情何能已已!”
庾公嘗入佛圖,見臥佛,曰:“此子疲於津梁。”於時以為名言。
…